衡山镇中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
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,加快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,按照各级教育育部门的要求,制定本责任书。
一、责任内容
1、严格按学校要求上好每一堂课,尤其是地方课程、学校课程、音体美等课程,做到计划、教案齐全,学生反映良好。
2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。保证学生合法休息权、双休日的自主支配权,按照国家课程计划规定,义务教育每学年上课时间控制在35周以内,保证寒暑假、国家法定节假日有13周,周课时总时在30节课。早自习或上课时间不早于7点30分,学生每天在校教学活动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,保证学生应有的午休时间。
3、作业布置体现层次性和可选择性。一、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,其他年级的作业应控制相应的时间。倡导改进作业方式,积极推行“课外零负担书面作业”模式,鼓励当堂作业,指导学生在完成书面作业的同时,完成与科学、社会、生活相关联的社会实践性作业,增加学生课后阅读性作业。
4、规范考试行为,控制考试次数。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,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,不得以各种学校竞赛成绩、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。加强日常考试管理,减少考试次数。一、二年级只进行期末考试,三至六年级期末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。推行日常考试成绩无分数评价,建议使用等级评价。
5、规范学生用书,控制滥用教辅。任何教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,印制作业的使用,坚持做到每生、每学期、每学科不超过1套。
6、规范教师行为,加强收费管理。禁止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、有偿补课,不私自在校外兼课、兼职,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,不歧视学生,不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,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,保护学生合法权益。
7、规范社会行为,维护学校秩序。教师不得答应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,更不得挤占正常的教学时间。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庆典活动和迎送活动。
二、责任追究
1、要加大规范办学行为宣传力度,使每位教职工知晓其职责,严格履行职责。
2、教师履职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,与绩效挂钩。
3、对违反办学行为的,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。
本责任书一式二份,学校、教师各执一份。
校长签字: 教师签字:
年 月 日